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進一步完善戰略礦產兩用物項出口管制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工作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我們注意到商務部發布公告,進一步完善戰略礦產兩用物項出口管制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請問有什么考慮?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舉報。進一步做好戰略礦產兩用物項舉報處理工作,提升執法能力,是完善出口管制體系的基本要求,也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正常舉措。
同時,發揮舉報對出口管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作用是國際通行做法,世界許多國家都有相關規定,借鑒各國經驗完善我國戰略礦產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舉報制度,可以有效避免相關物項被用于非法用途,更好維護世界和平,展現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擔當。
此前,我們已就舉報處理工作開展了相關實踐,有必要進一步明確舉報方式和內容等,更好進行線索處置。后續,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開展舉報處理工作,保障合規貿易企業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