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4日,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特拉維夫地方法院結束了其涉嫌貪腐案庭審中的本人作證。該階段歷時約一年半,共計98次庭審。當地媒體稱,這被認為創下以色列刑事審判史上被告作證時間最長紀錄。
在此前的交叉詢問中,檢方圍繞內塔尼亞胡所涉“1000號案”“2000號案”和“4000號案”對其進行詢問。在24日的庭審中,其辯護律師宣布結束對內塔尼亞胡的復問,標志著作為核心被告的內塔尼亞胡本人作證環節全面結束。
在整個作證期間,內塔尼亞胡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在結束作證前的發言中,內塔尼亞胡指責檢方誤導其作證,并批評執法和司法系統,稱這場歷時多年的調查和審判是出于政治動機、意在阻止選民選擇其領導人的“政治迫害”。內塔尼亞胡稱,過去這些年是“10年地獄般的生活”,雖然無法追回這段時間,但“可以還原真相”。
隨著作證階段結束,主審法官宣布,后續庭審將從特拉維夫轉移回耶路撒冷地方法院繼續進行。根據程序,案件接下來將進入辯方證人作證階段。內塔尼亞胡的辯護團隊計劃傳喚100名辯方證人出庭。其他同案被告預計也將出庭作證。
2016年底,以色列警方正式對內塔尼亞胡相關腐敗指控展開刑事調查。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成為首位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以色列總理。2024年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首次就腐敗案出庭作證。
自審理啟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事、外訪、健康等理由請求取消聽證會或推遲作證。(總臺記者 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