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今天(1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的《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政策解讀,新《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基于新修訂的《辦法》,海關總署已與國家藥監局共同商定在上海市開展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試點工作,已自今天起正式實施。
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一大化妝品消費市場,進出口規模穩步擴容,貿易業態更趨多元。2025年,全國進出口化妝品總值1716.1億元,同比增長2.74%;其中進口1156.9億元,出口559.2億元。
本次《辦法》修訂堅持“開門”納建議,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相關企業、行業協會以及國家藥監局等部門的意見;遵循國際規則,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進行了通報,并設置6個月以上的政策過渡期,為境內外企業適應新政策預留充足時間。
在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新《辦法》取消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取消化妝品指定或認可場所存放要求。優化檢驗地點設置,將進口化妝品檢驗地點從口岸調整至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目的地,出口化妝品可由海關總署指定檢驗地點,企業生產經營更加自主靈活。強化部門間數據互聯互通,自動比對驗核進口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等電子數據,進一步精簡紙質材料與人工審核。真正實現讓企業少跑腿、監管更精準,助力企業降本增效。
支持新業態發展,為改革持續積蓄勢能。新《辦法》系統固化了近年來海關進出口化妝品安全監管改革成果。緊扣美妝產品多元化出口需求,創新市場采購貿易監管模式,為中小微企業出海拓市場量身定制“輕量化”高效便捷通關服務。取消首次進口化妝品特殊管理要求,優化展品監管,助力“首發、首展、首單、首店”業態的提質升級。擴大進口化妝品免予檢驗樣品適用范圍,賦能檢測、研發等新業態創新發展,助力我國從“制妝大國”邁向“制妝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