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了解到,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發布《港口散雜貨電子提貨單》和《港口散雜貨進口電子艙單》兩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將于8月1日正式實施。
這是首次針對港口散雜貨電子單證制定的國家標準,規定了兩類電子單證的總體要求、數據交換要求和使用要求。總體要求方面:
1、規定了電子單證應包含的基本信息、主要業務相關方、依托平臺的基本要求,以及單證接收后的處理方式;
2、數據交換方面,規定了單證的數據交換方式與信息項基本屬性,并據此對單證的各項基本信息項進行詳細說明;
3、使用要求方面,規定了單證的生成與使用要求,明確了單證的創建方和使用方,以及相關的流轉流程、確認流程和使用情形。
兩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港口散雜貨電子提貨單和進口電子艙單的應用,助力港口加快實現主要作業單證電子化和業務項目在線辦理,推進港口無紙化作業發展,為建設世界一流港口提供有力支撐。